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替代役公共行政役(體育專長-儲備選手類)役男甄選實施計畫辦理。
1.報名資格:凡民國83年次以後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役男,且符合下列之ㄧ資格者:
- 曾任各級國家代表隊選手。
- 曾代表我國參加亞運、亞錦賽、世錦賽者。
- 曾參加本會109年或110年所舉辦之總統盃、中正盃、會長盃、全民有氧盃者。
2.報名日期:111年3月7日(一)至3月11日(五)止,逾期不予受理。
3.報名方式:申請者至本會現場報名或通訊報名。(須審核正本資格資料,僅限親送)
4.報名手續:
- 繳交已黏貼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照片之申請表正表(附件1)及副表(附件2),未貼照片者不予受理。
- 以參加國際賽事申請者,應檢具組訓單位核發當選證書正本及主辦國核發參賽證明正本及影本。
- 以參加全國性賽會或本會主辦之國內賽事賽會申請者,應檢具主辦單位或本會核發成績證明正本及影本、出場證明(團體種類)正本及影本。
5.需繳交附件:
- 申請表正表(附件1),黏貼2吋證件照/乙份
- 申請表副表(附件2),黏貼2吋證件照/乙份
- 役男甄選通知書(附件3),黏貼2吋證件照/乙份
- 役男申請服公共行政役(體育役-儲備選手類)注意事項-協會收執聯(附件4) /乙份
- 役男申請服公共行政役(體育役-儲備選手類)注意事項-役男留存聯(附件5) /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