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間: 2020/09/30 ~ 2020/10/25
報名去109學年度第42屆中正盃全國溜冰錦標賽
競賽規程(曲棍球)
臺教授體字第1090033200號函辦理
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090034941號函辦理
一、 主 旨:為慶祝中華民國建國109年紀念,暨推展青少年體育,落實體育向下紮根之政策提倡正當之休閒運動,特舉辦中華民國第三十屆會長盃全國溜冰錦標賽,藉以提昇溜冰運動風氣,達到全民運動之目的。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臺南市政府
四、 承辦單位:臺南市體育會滑輪溜冰委員會
五、 協辦單位:竹北國民運動中心
六、 贊助單位:東伸運動用品有限公司、成功體育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七、 競賽日期:109年12月6日(日)至109年12月13日(日)共8日(含領隊會議)
八、 競賽地點:竹北國民運動中心(新竹縣竹北市莊敬南路18號)
九、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10月23日截止(含繳費完成)
十、 領隊會議: 賽前一日晚上8:00於竹北國民運動中心(日期另行公告)
十一、 報名規則:
(一)聯絡方式:
項目 | 聯絡人 | 電話 | 電子郵件 |
曲棍球 | 陳柏翰 | 0921-844-659 | hanroll@gmail.com |
(二)報名方式:一率採取網路報名
1.請至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官方網站報名
報名網址:https://www.rollersports.org.tw/
2.繳費流程:本次賽會採用網路報名,網路報名完成後憑虛擬帳號可去各通路繳費(例如:銀行臨櫃匯款、ATM轉帳、網路銀行轉帳),請依指示在報名截止日前進行繳費,其他方式一律不受理,若未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繳費則視同未完成報名,將自動刪除該筆報名資訊,當事人不得異議。 3.領隊會議時接受報名錯別字最後訂正,領隊會議後獎狀須於賽程結束一週內交由各縣市委員會至大會統一修改,每張收取工本費100元。
(三)退費機制:
(1.)退費流程:
1-1. 申請退費者,請填寫退費申請書(如附件)
並EMAIL至協會信箱(18300showone@gmail.com)。
1-2. 將於賽後依序辦理退款。
1-3. 如有銀行轉帳匯費,將於退費款項內扣除。
(2.)因個人因素辦理退費者:
2-1. 以領隊會議日為基準。
2-2. 15天以前申請退費,扣除10%之行政費用。
2-3. 領隊會議日前到第14天,申請退費者,扣除30%行政費用。
2-5. 若無領隊會議,皆以比賽當日為基準。
*範例:領隊會議日為9/30
9/15以前(含9/15)申請退費者,扣除10%行政費用。
9/16到9/30申請退費者,扣除30%行政費用。
(3.)因受傷申請退費者:
3-1. 需檢附診斷證明。
3-2. 將扣除10%行政費用。
(4.)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延賽或取消賽事,欲申請退費者:需扣除10%行政費用。
(5.)領隊會議日之後,將不再受理退費申請。
(四)報名資格:
1.大專社會組:以大專院校為報名單位學生證、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以縣市溜冰委員會為報名單位請出事註冊證明。
2.大專社會女子組:限女性參加。以大專院校為報名單位學生證、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以縣市溜冰委員會為報名單位請出事註冊證明。
3.委員會組:
●國小、國中、高中組:身分證、戶口名簿、戶籍謄本都可(以戶籍所在地為主)
●青年組、公開組、女子組:以縣市溜冰委員會報名參賽,需有球員證,並以球隊註冊為主。
4.高中、國中、國小組:學生證影本或附有相片之在學證明。
5.學校組: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上述證明文件報名時不必繳交,但請各單位領隊、教練務必備妥帶至比賽場地於該單位選手得獎時,大會得抽驗之,若無法提出有效證明文件時,大會有權取消該選手得獎資格。
(五)報名費:
1. 一隊新台幣9000元整(室內賽場)
十二、 競賽項目:
(一)並排溜冰曲棍球(RINK HOCKEY):每隊最多可報12人(含3守門員)
1.競賽項目組別與參賽資格:
2競賽規定:
(1)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賽。
(2) 公開組、女子組以縣市溜冰委員會名稱報名參賽。
(3)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公開組,男女可混合組隊,但須參加男子組比賽。
3-1. 隊員:最多12名(含守門員3名)
甲、守門員3名,球衣號碼1號或99號任選之。
乙、球員不得超過9名,球衣號碼由1至99號中任選之。
丙、所有參賽球員需著手套、護膝、護脛,始得下場比賽。
丁、下場比賽名單,需是報名名單內,如有特殊情況理由允許更改球員名單(需告知大會),但不得增加球員人數申請更換球員,以第一場賽事名單為主。
◎更換球員只能照報名比賽人數比例更換
例:5~8 位可更換一位、9~12 位可更換二位
3-2. 球衣:每人須準備兩套不同顏色球衣,前後須用明顯顏色標出號碼。
3-3. 比賽制度:
A. 時間:
1.公開、高中、女子組:上下半場各十七分鐘,中場休息一分鐘。
2.國中組:上下半場各十三分鐘,中場休息一分鐘。
3.國小組:上下半場各十分鐘,中場休息一分鐘。
B. 缺席裁定:比賽時間到達後,五分鐘內如有隊伍未達規定人數(五名),則裁定另一隊以五比零獲勝。
C. 報名隊數達5隊以內時,該組採單循環賽。
E. 報名隊數達5隊(含)以上,該組採預賽分組循環或雙敗淘汰制。
F. 比賽預賽採積分制:勝隊3分、平手1分、敗隊0分。
G. 循環賽事積分相同,首先比較彼此對戰勝負,若是平手,再比較失分總和,若再相同,比較犯規數。
H. 各組的參賽選手報名時不須繳交身份證明文件,但請各領隊、教練仍須備妥相關証明文件正本至比賽現場備查,若大會檢驗時無法提出有效證明文件時,大會將取消該選手參賽、得獎資格。(如已完成賽事,則取消該隊參賽成績)
I. 本會收到球隊報名紀錄時,便視同該單位完成報名,如無故取消或不參加比賽,將處該隊教練、及其所屬全部球員禁止參加本會所主辦之賽事與活動1年。
J. 比賽規則: 除上述規則外,本競賽規程若有未盡事宜,則依國際最新規則解釋之。
(二)直排溜冰曲棍球Inline Hockey:每隊最多可報16人(含2守門員)
1.競賽項目組別與參賽資格表:
2.競賽規定:
(1)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賽。
(2)委員會、大專社會、大專社會女子組以縣市溜冰委員會或學校名稱報名參賽。
(3)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縣市委員會、大專社會組、大專社會女子組,男女可混合組隊。
(4)隊員:最多16名(含守門員2名)
4-1.守門員2名,球衣號碼1號或99號任選之。
4-2.球員不得超過14名,球衣號碼由1至99號中任選之。
4-3.所有參賽球員需著:
國中以上:手套、護脛、安全帽、護肘,始得下場比賽。
國小以下:手套、護脛、護胸、安全帽、護肘,始得下場比賽。
(5)下所有組別以原本報名人數為主,不能增加人數,但在該組別第一場比賽前可申請更換球員,以第一場賽事名單為主。
◎更換球員只能照報名比賽人數比例更換
例: 5~8 位可更換一位、9~12 位可更換二位、13~16 位可更換三位
(6)球衣:每人須準備兩套不同顏色球衣,前後須用明顯顏色標出號碼。
(7)比賽制度:
A.時間:
a1. 大專社會、高中、大專社會女子組:上下半場各十七分鐘,中場休息一分鐘。
a2. 國中組:上下半場各十三分鐘,中場休息一分鐘。
a3. 國小組:上下半場各十分鐘,中場休息一分鐘。
B.缺席裁定:比賽時間到達後,五分鐘內如有隊伍未達規定人數(五名),則裁定另一隊以五比零獲勝。
C.報名隊數達4隊以內時,該組採單循環賽。
D.報名隊數達5隊(含)以上,該組採預賽分組循環或雙敗淘汰制。
E.比賽預賽採積分制:勝隊3分、敗隊0分。
F.循環賽事積分相同:
f1.二隊積分相同(二隊互相比較):
(1) 勝場數
(2) 得失分差
(3) 最少失分
(4) 最多得分
(5) 實施三對三PK分出勝負
f2.三隊積分相同(三隊互相比較):
(1) 勝場數
(2) 得失分差
(3) 最少失分
(4) 最多得分
(5) 如果超過超過三隊平手,先以上敘方法決定,剩餘隊伍再重新比較一次
(6) 如比較到最後剩下兩隊平手時,則改以兩隊平手方式做比較
G.各組的參賽選手報名時不須繳交身份證明文件,但請各領隊、教練仍須備妥相關証明文件正本至比賽現場備查,若大會檢驗時無法提出有效證明文件時,大會將取消該選手參賽、得獎資格。(如已完成賽事,則取消該隊參賽成績)
H.本會收到球隊報名紀錄時,便視同該單位完成報名,如無故取消或不參加比賽,將處該隊教練、及其所屬全部球員禁止參加本會所主辦之賽事與活動1年。
I.賽事依賽程表時間進行,若有提早或延遲則依大會現場檢錄處為準
J.直排輪曲棍球每位球員必要穿著外褲比賽,違者不得上場。(幼稚園除外)
K.球衣顏色分別,主場淺、客場深
L.直排輪鞋三輪、四輪、五輪均可,只要底座有輪孔就必須有輪子(含守門員),如不符合規定,判罰兩分鐘,直到本項規定改善為主。
M.帽扣如比賽中脫落,第一次給予警告,如未改善,給予判罰兩分鐘
N.預賽平手時,直接進行三對三PK,四強決賽遇平手時,先進行三對三OT,如OT未能分出勝負,將進行三對三PK直到分出勝負
O.比賽過程教練、選手未以正常手續申訴而對賽會或裁判有嚴重的侮辱或罷賽,將取消該隊成績,並移送紀律委員會處置
P.四強決賽一分之差(含平手),比賽結束兩分鐘內需停錶。
Q.比賽規則:除上述規則外,本競賽規程若有未盡事宜,則依國際最新規則解釋之注意事項:
参賽各縣市委員會可提報經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認證合格之賽事裁判,該裁判應隨隊參加所有比賽時間配合大會安排裁判工作。
十三、 懲戒:
1. 提出抗議時未依照抗議規定提出,而以非法手段抗議以致影響比賽進行時,視其嚴重性可取其整隊之比賽資格。
2. 無正當理由而棄權者取消所有成績(含已賽成績)。
3. 各隊提出抗議時,如未依第15點申訴規定循合法程序提出,大聲叫囂以致影響比賽之進行或有汙辱裁判及大會人員之行為時,得視其嚴重性由大會採取適當之處分(例:取消個人或其全隊之參賽資格或禁賽多久等處分),並送本會紀律委員會備查。
4. 無正當理由而棄權者取消所有成績(含已賽成績)。
十四、 獎勵:
本比賽曲棍球項目為符合教育部「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之指定盃賽,其甄試資格取得所需實際參賽隊伍(人)數及獲得最優級組前幾名隊伍(人)數,依教育部最新公布之辦法辦理。惟本比賽於同學年度中等學校運動聯賽或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等賽會將曲棍球列為競賽種類時,依規定將不具有前述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本賽事除國中組、高中組外,其餘組別不具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一)、給獎名次限制:
1. 參賽隊(人)數16個以上:最優級組前8名。
2. 參賽隊(人)數14個或15個:最優級組前7名。
3. 參賽隊(人)數12個或13個:最優級組前6名。
4. 參賽隊(人)數10個或11個:最優級組前5名。
5. 參賽隊(人)數8個或9個:最優級組前4名。
6. 參賽隊(人)數6個或7個:最優級組前3名。
7. 參賽隊(人)數4個或5個:最優級組前2名。
8. 參賽隊(人)數2個或3個:最優級組第1名。
(二)、學生申請甄試,以招生簡章所列各校之運動種類及名額為限。歷年各運動種類開缺情形,請參見「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網站」(網址:issport.camel.ntupes.edu.tw)歷年簡章。
(三)、各項比賽之成績,除由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保存外,並呈報教育部體育署及中華民國體育總會,列為全國比賽成績。
十五、 申訴:
抗議須於該項比賽結束後15 分鐘內,由領隊或教練以書面向裁判長提出,並繳保證金5000元,裁判團應立即處理抗議事件並做出最終判定,經裁判團判定後不得再提出異議。如抗議成功退回所繳保證金,不成功則該筆保證金不退還。
十六、注意事項:
1. 報名參賽者,即認為已確實認同競賽規程,不得對競賽規程提出任何異議。
2. 各單位隊職員報名時,應依報名規定填寫報名表。「所填報名參加本活動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活動相關用途使用」。
3.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病疾病(武漢肺炎),與會人員須配合主辦單位之防疫措施,如出現咳嗽或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佩戴口罩,並儘速就醫。
十七、保險:
本賽事己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含300萬人身保險(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依中華民國保險法及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參賽選手如認為比賽期間恐有高意外風險,主辦單位建議選手應自行投保個人意外或傷殘醫療保險。
十八、受理性騷擾爭議管道:
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 電話:(02)-2778-6406;
E-MAIL:rollersports2018@gmail.com;活動現場由大會服務組受理申訴。
十九、以上如有未盡事宜,比照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公佈之規則辦理。
二十、本規程報請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