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間: 2020/09/04 ~ 2020/09/20
報名去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
109年C級滑輪溜冰教練研習辦法(含復訓)
依據中華民國109年9月15日 體總業字第1090001319號函辦理
一、宗旨:為補足各縣市滑輪溜冰教練人才,儲備競速溜冰、花式溜冰、曲棍球溜冰、自由式輪滑、滑輪板教練人員,提昇滑輪溜冰教練人員之素質與技術水準及素養,特專案辦理。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
四、承辦單位: 桃園市體育會滑輪溜冰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
六、講習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9月25日(五)至09月27日(日)止,共計3日。
七、講習地點:桃園市中壢市光明公園溜冰場
八、學員資格:
1.年滿二十歲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參加溜冰運動一年以上者。
2.年滿二十歲之在台灣就讀或就業之外國人士,並參加溜冰運動一年以上者。
3.品行端正,未受刑事案件判刑確定或發監執行者。
4.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者。
九、報名費用:新學員:2500元(含檢定費與發照費);復訓、換證、補證者:500元
十、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 09月20日(日)止,超過日期不受理。
十一、報名方式:
(一) 一率採取網路報名
(二) 請至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官方網站報名
(三) 報名網址:https://www.rollersports.org.tw/
1.繳費流程:本次賽會採用網路報名,網路報名完成後憑虛擬帳號可去各通路繳費(例如:銀行臨櫃匯款、ATM轉帳、網路銀行轉帳),請依指示在報名截止日前進行繳費,其他方式一律不受理,若未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繳費則視同未完成報名,將自動刪除該筆報名資訊,當事人不得異議。
2.退費流程:
1.若因個人因素完成報名無法參賽者,請於講習會開始前提出,並檢附證明,退費機制將扣除行政費30%後,於賽後統一由本會辦理退還手續。
2.聯絡方式:
項目 | 聯絡人 | 電話 | 電子信箱 |
張博光 | 0933-888-578 | Pual2100@gmail.com |
十二、申請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教練資格之檢定:
(一)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二)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四)犯殺人罪。
(五)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十三、裁判證效期及展延
(一)教練證有效期間為四年;經參加專業進修課程累計達四十八小時,並每年至少六小時者,於效期屆滿三個月前至六個月內之期間,得向本會申請教練證效期之展延,每次展延期間為四年。
(二)前款專業課程時數包括以下各類:
(1)本會辦理學科、術科課程之相關講習時數。
(2)亞洲輪滑聯合會(World Skate Asia)辦理之相關講習時數。
(3)國際滑輪運動總會(World Skate)辦理之相關講習時數。
(4)經本會認可之其他體育團體辦理之相關講習時數。(請列出認可團體辦理講習清單)
十四、裁判證補(換)發:
持有教練證者,因故遺失、更名或毀損時,應填具申請表格,向本會申請補(換)發。
十五、裁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本會註銷其裁判證,並通知體總備查,且三年內不受理其申請檢定:
(一)申請檢定文件、資料不實。
(二)取得教練證後,有違反本辦法第六點規定情形之一。
(三)轉讓、出借或出租教練證予他人使用。
十六、其他事項
(一)參加教練講習會者缺課四小時(含)以上者不得參加學術科測驗。
(二)各級教練講習證明書,由本會名義核發。
(三)各級教練講習會之學科及術科相關資料及名冊,由本會妥善保存。
(四)本會將配合體總訪視相關作業。
(五)經本會判處禁賽者,三年內不得參加升級之講習會,期滿後得再參加各級別之講習會,經測驗及格後始得辦理證照換發。
十七、本計畫經教練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陳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審核,轉送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公告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