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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 2020/09/30 ~ 2020/11/08

報名去

109學年度第42屆中正盃全國溜冰錦標賽
暨2021競速溜冰國手積分賽
競賽規程(競速溜冰)

                                                     

臺教授體字第1090033200號函辦理

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090034941號函辦理
 

一、 主  旨:為慶祝中華民國建國109年紀念,暨推展青少年體育,落實體育向下紮根之政策提倡正當之休閒運動,特舉辦中華民國第四十二屆中正盃全國溜冰錦標賽,藉以提昇溜冰運動風氣,達到全民運動之目的。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臺南市政府
四、 承辦單位:臺南市體育會滑輪溜冰委員會
五、 協辦單位:臺南市政府體育處、臺南市體育總會、安平區公所、臺南市議員盧崑福服務處、臺南市議員曾信凱服務處、臺南市協 進國小、臺南市立溜冰場、小東溜冰場
六、 贊助單位:東伸運動用品有限公司、成功體育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七、 競賽日期:109年12月9日(三)~ 109年12月13日(日)共5天(含領隊會議)
八、 競賽地點:臺南市立溜冰場
九、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10月23日截止(含繳費完成)
十、 領隊會議: 109年12月9日上午10:00於台南市育平里活動中心(台南市安平區府平路376號)
十一、 報名規則:

 (一)聯絡方式:

項目 聯絡人 電話 LINE ID
競速 吳重賢 0933-622-893 381230wu

(二)報名方式:一率採取網路報名
       1.請至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官方網站報名
          報名網址:https://www.rollersports.org.tw/


       2.繳費流程:本次賽會採用網路報名,網路報名完成後憑虛擬帳號可去各通路繳費(例如:銀行臨櫃匯款、ATM轉帳、網路銀行轉帳),請依指示在報名截止日前進行繳費,其他方式一律不受理,若未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繳費則視同未完成報名,將自動刪除該筆報名資訊,當事人不得異議。       3.領隊會議時接受報名錯別字最後訂正,領隊會議後獎狀須於賽程結束一週內交由各縣市委員會至大會統一修改,每張收取工本費100元。     

(三)退費機制:
  (1.)退費流程:
     
1-1. 申請退費者,請填寫退費申請書(如附件)
             並EMAIL至協會信箱(18300showone@gmail.com)。
      1-2. 將於賽後依序辦理退款。
      1-3. 如有銀行轉帳匯費,將於退費款項內扣除。

 (2.)因個人因素辦理退費者:
   
  2-1. 以領隊會議日為基準。
      2-2. 15天以前申請退費,扣除10%之行政費用。
      2-3. 領隊會議日前到第14天,申請退費者,扣除30%行政費用。
      2-5. 若無領隊會議,皆以比賽當日為基準。

 *範例:領隊會議日為9/30
                 9/15以前(含9/15)申請退費者,扣除10%行政費用。
                 9/16到9/30申請退費者,扣除30%行政費用。

  (3.)因受傷申請退費者:
       
3-1. 需檢附診斷證明。
       3-2. 將扣除10%行政費用。

  (4.)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延賽或取消賽事,欲申請退費者:需扣除10%行政費用。
  (5.)領隊會議日之後,將不再受理退費申請。

(四)報名資格:
 
 1.大專社會組:學生證、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2.高中、國中、國小組:學生證影本或附有相片之在學證明。
 
上述證明文件報名時不必繳交,但請各單位領隊、教練務必備妥帶至比賽場地於該單位選手得獎時,大會得抽驗之,若無法提出有效證明文件時,大會有權取消該選手得獎資格。

(五)報名費:
 
 1.個人單項:每位選手800元可參加一個項目,每增加一項目加收200元。
   2.團體接力:每隊四人1200元, 每隊可報名4至6人,四人下場比賽。

 

(六)報名注意事項:
    團體接力項目:
     (1.) 
學校組:國小、國中、高中、大專社會組團體接力賽學生組以學校為報名單位,每一組別每校限報1隊。
     (2.) 縣市委員會隊:國小、國中、高中學生須就讀同一縣市學校為限,大專社會組須按照縣市委員會規定報名,委員會組皆須以縣市溜冰委員會名稱報名參賽,每一組別每單位限報3隊。

   ●個人項目:
     (1.) 國中、高中、大專社會各組
每位選手可報名3個單項。(團體接力不在此限)
     (2.) 國小組
每位選手可報名2個單項(團體接力不在此限)。
     (3.) 如因天候因素影響賽程,大會保有彈性調整賽程之權益,參與單位不得有異議。

 

十二、 競賽項目:
(一) 競賽項目組別與參賽資格

選手菁英組
國小組輪子限(100mm)含以下
200公尺雙人計時賽
500+D公尺爭先賽
1000公尺爭先賽
10000公尺計分淘汰賽
10000公尺淘汰賽
(1)大專社會男子(女子)組(積分賽)
(2)高中男子(女子)組(積分賽)
(3)國中男子(女子)組(積分賽)
200公尺雙人計時賽
500+D公尺爭先賽
1000公尺爭先賽
3000公尺計分賽
5000公尺淘汰賽
(1)國小男子(女子)高年級組
(2)國小男子(女子)中年級組
200公尺雙人計時賽
500+D公尺爭先賽
1000公尺爭先賽
2000公尺開放賽
(1)國小男子(女子)低年級組

 

團隊接力
3000公尺接力 (1)大專社會男子(女子)組(四人接力)
(2)高中男子(女子)組(四人接力)
(3)國中男子(女子)組(四人接力)
2000公尺接力 (1)國小男子(女子)組(四人接力)


十三、 競賽規定:
  (1.) 本賽事依照國際滑輪總會(World Skates)所公布之最新規則執行計時賽、爭先賽、計點賽、淘汰賽。(裁判長得視比賽現場之情況保有變更規則之權益)
  (2.) 國小組:選手須備戴安全帽、護肘、護掌、護膝,輪子限用(100㎜)含以下,違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3.) 競速參賽選手之號碼貼紙,請貼於安全帽左右側,於競賽進行中如有脫落現象致裁判無法分辨時,取消其參賽資格。
  (4.) 個人賽同一單位選手須著相同服裝。
  (5.) 團體接力採美式接力之方式,每圈按棒次順序,循環接棒,至該隊溜完全程。
  (6.) 團體接力賽同一單位下場選手之上裝必須同一樣式,違者取消該隊之參賽資格。
  (7.) 計時賽若有成績相同之情況,則加賽一場以決定名次,但不影響已定之紀錄。
  (8.) 參賽選手不得代表兩個或更多個單位參賽(接力除外),違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9.) 大專社會組、高中組、國中組及國小選手個人競速綜合冠軍由獲得分數最高者得之。如得分相同時以金牌、銀牌、銅牌之順序互比牌數,獲多數者勝之。再不能判定,則以距離長短判定,由長距離者勝之。唯各組參賽項目人數皆須達9人以上。
 (10.)各單項積分之換算以逆算法給之,第1名加1分,即取8名時為9、7、6、5、4、3、2、1;依此類推。競速團體接力,其積分雙倍給之。
 (11.) 國手積分規則:

大專社會祖:

名次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第4名 第5名 第6名 第7名 第8名 第9名 第10名
積分 20 18 16 14 12 10 8 6 4 2

 高中祖:

名次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第4名 第5名 第6名 第7名 第8名
積分 16 14 12 10 8 6 4 2

 國中組:

名次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第4名 第5名 第6名
積分 8 6 4 3 2 1

附註:無本國籍之選手參賽不列入積分,若得名次由下一名選手遞補。

十四、 懲戒:
  (1.) 選手
不可以跨組別比賽(接力項目除外),請注意參賽各組別年齡限制,經查證屬實由裁判長取消比賽資格,並報本會經紀律委員會議開會決議後,禁止參加本會舉辦比賽2年。
  (2.) 除大會裁判、工作人員,任何人不得進入比賽場地;經制止不聽者,得取消比賽資格;情節嚴重者,得取消全隊比賽資格。
  (3.) 提出抗議時未依照抗議規定提出,而以非法手段抗議以致影響比賽進行時,視其嚴重性可取消其整隊之比賽資格。
  
(4.) 各隊提出抗議時,如未依第16點申訴規定循合法程序提出,而大聲叫囂以致影響比賽之進行或有汙辱裁判及大會人員之行為時,得視其嚴重性由大會採取適當之處分(例:取消個人或其全隊之參賽資格或禁賽多久等處分),並送本會紀律委員會審議。
  (5.) 無正當理由未請假而棄權者取消所有成績,下一場比賽禁止出賽。

  (6.) 無正當理由而棄權者取消所有成績(含已賽成績)。

十五、獎勵:
競速溜冰已列入「110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示範賽事,爰依規定本賽事將不具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一)各單項比賽之前3名 

   1. 團體總冠軍:獎盃一座、獎狀一張。
   2. 個人總冠軍:獎盃一座、獎狀一張。
   3. 冠軍:獎牌1面,獎狀1張。 
   4. 亞軍:獎牌1面,獎狀1張。 
   5. 季軍:獎牌1面,獎狀1張。 
   6. 4至8名:各頒獎狀1張。

(二)個人競速賽綜合冠軍頒發綜合冠軍盃1座。

(三)團體總錦標:男女分別計算成績,冠軍在閉幕式中以各組別各頒獎杯1座,頒獎對象如下: 
   
1. 大專社會組:頒予所屬大專院校或縣市單位。 
   2. 國小、國中、高中:頒予所屬學校。

十六、申訴:
抗議須於該項比賽結束後15 分鐘內,由領隊或教練以書面向裁判長提出,並繳保證金5000元,裁判團應立即處理抗議事件並做出最終判定,經裁判團判定後不得再提出異議。如抗議成功退回所繳保證金,不成功則該筆保證金不退還。

十七、注意事項:
   1. 本賽事為2021年國手選拔之遴選依據之一。
   2. 參加選手之食、宿、交通等事務請自行處理。
   3. 比賽遇雨,應視裁判長召開臨時會議決議照常比賽或移至雨備場地舉行,延期日期另行文通知並公告在本會官方網站上(https://www.rollersports.org.tw/)。
   4. 如發生規則未明定之事件,由裁判團決定之,裁判團亦可送審判委員會作最後決議,不得異議。
   5. 報名參賽者,即認為已確實認同競賽規程,不得對競賽規程提出任何異議。
   6. 各單位報名時,應依報名規定填寫報名表。「所填報名參加本活動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活動相關用途使用」。
   7.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病疾病(武漢肺炎),與會人員須配合主辦單位之防疫措施,如出現咳嗽或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佩戴口罩,並儘速就醫。

十八、保險:
本賽事己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含300萬人身保險(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依中華民國保險法及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參賽選手如認為比賽期間恐有高意外風險,主辦單位建議選手應自行投保個人意外或傷殘醫療保險。

十九、受理性騷擾爭議管道:
           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 電話:(02)-2778-6406;
           E-MAIL:rollersports2018@gmail.com;活動現場由大會服務組受理申訴。

二十、以上如有未盡事宜,比照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公佈之規則辦理。
二十一、本規程報請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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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退費申請書.docx
2 109年中正盃競速秩序冊(網路公告版).pdf
3 109年第42屆中正盃全國溜冰錦標賽(競速)核定版109.10.23.pdf
4 109中正盃競速成績總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