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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溜冰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依  據:教育部體育署109312日臺教體署學()字第1090008978號核定年度計畫辦理。

二、宗  旨:為發展我國大專校院滑輪溜冰運動風氣,提高滑輪溜冰運動技術水準,培育優秀滑輪溜冰運動員,特舉辦本比賽。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五、承辦單位:臺北市立大學休閒運動管理學系、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滑輪溜冰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台北市體育總會滑輪溜冰協會

七、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91031(星期六)共計1天,若遇雨天,將延後一週比賽

八、比賽地點:臺北市迎風河濱公園溜冰場(10491 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7)

九、參加單位: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大專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團體賽每單位在同一組(公開組、一般組)以參加一隊為限,且參賽學生不可重複報名並跨組比賽。

 

第一階段為「網路報名」:即日起至民國1091011(星期日)下午5時止,逾期不予受理報名後不再受理變更(不得更改名單及種類項目)。報名網址http://sport.utaipei.edu.tw/SkatingSignUp109/

 

 

此賽事非本會主辦 請詳讀下方競賽章程資訊

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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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競賽規程-奉核准.doc
2 81830746_109000242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