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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溜冰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依 據:教育部體育署109年3月12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90008978號核定年度計畫辦理。
二、宗 旨:為發展我國大專校院滑輪溜冰運動風氣,提高滑輪溜冰運動技術水準,培育優秀滑輪溜冰運動員,特舉辦本比賽。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五、承辦單位:臺北市立大學休閒運動管理學系、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滑輪溜冰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台北市體育總會滑輪溜冰協會
七、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0月31日(星期六),共計1天,若遇雨天,將延後一週比賽。
八、比賽地點:臺北市迎風河濱公園溜冰場(10491 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7號)。
九、參加單位: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大專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團體賽每單位在同一組(公開組、一般組)以參加一隊為限,且參賽學生不可重複報名並跨組比賽。
第一階段為「網路報名」:即日起至民國109年10月11日(星期日)下午5時止,逾期不予受理,報名後不再受理變更(不得更改名單及種類項目)。報名網址http://sport.utaipei.edu.tw/SkatingSignUp109/
此賽事非本會主辦 請詳讀下方競賽章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