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108年C級教練研習辦法(草案)
- 宗旨:為補足各縣市滑輪溜冰教練人才,儲備競速溜冰、花式溜冰、曲棍球溜冰、自由式輪滑、滑輪板教練人員,提昇滑輪溜冰教練人員之素質與技術水準及素養,特專案辦理。
- 指導單位: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台灣省體育會滑輪溜冰協會
- 承辦單位:臺東縣體育溜冰委員會會
- 協辦單位:桃園市體會滑輪溜冰委員會
- 講習日期:中華民國108年04月10日(三)至04月12日(五)止,共計3日。
- 講習地點:桃園市立中壢商業高級中學、桃園市中壢區公九溜冰場
- 學員資格:
- 年滿二十歲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參加溜冰運動一年以上者。
- 年滿二十歲之在台灣就讀或就業之外國人士,並參加溜冰運動一年以上者。
- 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者。
- 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無違反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 報名費用:新台幣2000元整
-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8年 04月05日(五)止,超過日期不受理。
- 報名方式:詳填報名表並繳交一吋半身照片一張
匯款帳號:合作金庫銀行 台東分行 0390717386801 台東縣體育會溜冰委員會。
- 報名地點:台東市豐榮路二五一號(台東縣體育會溜冰委員會)。TEL:08-9334042。
或將報名表與帳號後5碼E-MAIL至s921138@yahoo.com.tw
- 注意事項:
- 學員研習期間膳宿自理。
- 學員請假不得超過三分之一,否則取消測驗資格。
- 請攜帶溜冰鞋,以備實際測驗用。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教練資格之檢定: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3)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犯殺人罪。
(5)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 附註:
- 參加學員報名不限項目,分開考試(但報名者必須資格審查通過)。
- 通過講習合格之學員,將報請中華民國體育會滑輪溜冰協會核發證件。
- 本案經奉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年 月 日 字第 號核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