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SHARE

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

參加2020年滑輪溜冰曲棍球國際賽事教練、選手遴選辦法

  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090006391號                                              

  • 活動目的:本會為派隊參加2020年曲棍球國際賽事,落實培(集)訓制度、發揮功能提昇訓練績效,爭取國際比賽佳績,爭取獎牌為國爭光,並促進國人身心健康發展水準,達到全民運動之目的,特舉辦此項比賽甄選,提升滑輪溜冰曲棍球運動風氣。
  • 依據: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109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 遴選賽事及組別
  • 遴選賽事:109年第17屆總統盃全國溜冰錦標賽
  • 遴選組別:

1.並排溜冰曲棍球(RINK HOCKEY)每隊最多可報12(3守門員)

 

組別

備註

(1)

縣市溜委公開組(男、女)

2005/12/31/以前出生的球員

(2)

縣市溜委青年U19組(男)

以(2002/1/1-2005/12/31年出生)為限

 

2.直排溜冰曲棍球Inline Hockey:每隊最多可報16人(含2守門員)

 

組別

備註

(1)

縣市溜委公開組(男、女)

2004/12/31日以前出生的球員

(2)

縣市溜委青年U19組(男、女)

以(2002/1/1-2005/12/31年出生)為限

  • 教練及選手產生方式:
  • 代表隊選手:
  1. 直排溜冰曲棍球Inline Hockey

直排輪國家代表隊選手(參賽三隊以上)

名次

球員

守門員

備註

冠軍

六位

一位

由冠軍隊教練與前三名教練,一同選出十三位球員

亞軍

三位

一位

季軍

二位

 

曲棍球委員會

三位

 

 

四位候補球員

國家隊教練推薦二位,曲棍球委員會推薦二位

會依序排名選出四位球員

備註

1.前三名球隊及委員會選出之選手為國家隊正式球員,不得任意更換。

2.參加國手選拔賽事,經選訓會議確認出賽名單後,無故不參賽者,將被處以禁賽一年。

3.入選選手,無報到參加集訓,則由候補球員遞補(按照排名選出)

 

直排輪國家代表隊選手(參賽二隊以內):

名次

球員

守門員

備註

冠軍

七位

一位

由冠軍隊教練與前三名教練,一同選出十三位球員

亞軍

四位

一位

季軍

二位

 

曲棍球委員會

三位

 

 

四位候補球員

國家隊教練推薦二位,曲棍球委員會推薦二位

會依序排名選出四位球員

備註

1.前二名球隊及委員會選出之選手為國家隊正式球員,不得任意更換。

2.參加國手選拔賽事,經選訓會議確認出賽名單後,無故不參賽者,將被處以禁賽一年。

3.入選選手,無報到參加集訓,則由候補球員遞補(按照排名選出)

 

  1. 並排溜冰曲棍球(RINK HOCKEY)

 並排曲棍球國家代表隊選手: 

球員

守門員

備註

冠軍

五位

一位

由冠亞軍隊教練一同選出十位球員

亞軍

三位

一位

曲棍球委員會

一位

一位

 

二位候補球員

國家隊教練推薦二位,曲棍球委員會推薦二位

會依序排名選出四位球員

備註

1.前二名球隊及委員會選出之選手為國家隊正式球員,不得任意更換。

2.參加國手選拔賽事,經選訓會議確認出賽名單後,無故不參賽者,將被處以禁賽一年

3.入選選手,無報到參加集訓,則由候補球員遞補(按照排名選出)

  • 代表隊教練:
  1. 由冠軍隊教練當選,如冠軍隊教練沒有A級教練證,則成為助理教練,由亞軍隊替補國家隊教練。
  2. 如亞軍隊教練沒有A級教練證,由曲棍球委員會另選出國家隊教練.
  3. 助理教練需要有B級以上教練證。
  • 國家代表隊教練及選手規範:
  • 滑輪溜冰曲棍球錦標賽競賽規程中有規定,各組參賽國家不足,該組比賽將被取消,而本委員會也將不派隊前往比賽。
  • 亞洲滑輪聯合會目前還未公佈比賽項目,如選拔後未有該組項目,則無法派隊參賽,請選手自行斟酌是否參加本項目選拔。
  • 須遵從領隊/總教練之帶領,並須參加協會辦理規劃之國內外之集訓或賽前集訓及 遵守團體紀律不得無故放棄參賽。
  • 不得違規使用運動禁藥,損及團體形象或國家榮譽。
  • 不得違反本會規章及國際總會規章。
  • 因故未能參加集訓及出國比賽者取消其代表隊資格,缺額由後續選手依排名順序遞補。
  • 代表隊外之所有隨行人員,如欲隨隊出國須請本會同意,且須遵守代表隊規範。
  • 代表隊人員於集訓及出國期間,均不得擅自離隊,如有特殊原因依行政程序須報請 領隊同意,集訓期間須報總教練同意。
  • 代表隊成員不得對外任意發表言論,須對外發言時,一律由領隊或總教練統一對外發言。
  • 出國期間個人若比賽完畢,仍應到場為其他選手加油、觀摩。如遇他人邀約或參訪行程,須經領隊同意方得參加。
  • 遵從代表團之生活管理,嚴守團隊紀律,參加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並不脫隊單獨行動。
  • 不得有不聽從領隊、教練指導或有破壞國家代表隊團體和諧等情事。
  • 代表隊選拔賽完成後將成績,送交選訓委員審議,由選訓委員審查後,公布確定當選名單。
  • 代表隊教練應於培訓或參賽期間,確實依照培訓計劃積極投入培訓工作,並按時提交訓練報告及選手訓練相關數據。
  • 代表隊教練必需執行賽前集訓規劃、擬定比賽計畫、賽程分析、出席領隊裁判會議、競賽資料收集、領取選手成績、秩序冊等相關賽會事務。回國後一周內撰寫參賽報告,並將相關資料、費用支出證明等,彙整成冊繳交協會。
  • 若代表隊教練未能履行教練職責,將取消其下屆國手選拔教練之資格。
  • 如違反上述情事者,提報本會紀律委員會審議,依情節輕重議處。
  • 本辦法經本會選訓委員會通過後報請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修定時亦同。

相關檔案

# 檔案下載 檔案名稱
1 2020滑輪溜冰(滑輪板)參加國際賽事教練、選手遴選辦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