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受理申請
匯款證明(請備註姓名與新入會字樣,例如:新入會王小明)連同相關資格文件可依照以下途徑繳交:
1.傳真至 02-2778-6407 (備註:申請112年入會)
2.E-MAIL至rollersports2018@gmail.com
3.郵寄至 104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5樓 501室 (滑輪溜冰協會收)
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02-2778-6406(黃小姐)
匯款帳號:永豐銀行(銀行代碼807) 分行:營業部
戶名: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
帳號:121-001-0027195-8
依照本會章程第二章第七條與第五章第三十六條辦理
提醒:申請前請詳讀本會章程
第二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分下列三種:
•個人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者,品行端正,填具入會申請書,附上身分證或駕照正反面影本1份及證件照片1張,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後,繳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為個人會員。
•團體會員:
凡贊同本會宗旨之下列機構或團體,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團體會員,團體會員推派代表,以行使會員權利。
1.直轄市體育(總)會所屬之滑輪溜冰運動委員會(協會),推派代表3人。
2.縣(市)體育(總)會所屬之滑輪溜冰運動委員會(協會),推派代表2人。
3.各級學校,推派代表1人。
4.各地方滑輪溜冰社團(俱樂部)或推動滑輪溜冰運動且經政府立案之團體,推派代表1人。
團體會員申請入會之規定:
1.直轄市、縣(市)體育(總)會所屬之滑輪溜冰運動委員會(協會),應經由該縣市體育(總)會僅限一個團體會員名額。
2.各級學校及滑輪溜冰社團(俱樂部)或推動滑輪溜冰運動請經政府立案之團體可直接向本會申請入會。
•榮譽會員:
1.凡經政府核准(登記)立案之溜冰場所或溜冰運動器材國際或過內廠商贊助本會,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得為本會榮譽會員。
2.凡中華民國國民或外籍人士,熱愛溜冰與滑輪板運動,年滿廿歲以上者,贊助本會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得為本會榮譽會員。本會會員之分類,應載明在會員名冊。
依國民體育法第32條之規定,理事會審定會員資格時,如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會員加入。
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
第三十六條 本會經費之來源如下:
•入會費:於會員入會時繳納
xx.個人會員:新台幣2000元
xx.團體會員:
1.直轄市滑輪溜冰委員會(協會)新台幣6000元。
2.縣(市)滑輪溜冰委員會(協會)新台幣4000元。
3.各級學校及滑輪溜冰俱樂部或推動滑輪溜冰運動且經政府立案之團體新台幣2000元。
•常年會費:
xx.個人會員:新台幣1000元。
xx.團體會員:
1.直轄市滑輪溜冰委員會(協會)新台幣3000元。
2.縣(市)滑輪溜冰委員會(協會)新台幣2000元。
3.各級學校及滑輪溜冰俱樂部或推動滑輪溜冰運動且經政府立案之團體新台幣1000元。
•榮譽會員:
1.榮譽團體會員一次捐助新台幣5萬元以上。
2.個人榮譽會員一次捐助新台幣2萬元以上。